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各直属学校,安师大附中、附小、附幼:
现就2021年暑假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2021年7月9日(周五)正式放暑假。高中阶段2021年7月16日(周五)正式放暑假。
学校行政人员8月23日到校上班,教师8月26日到校,学生8月30日—8月31日报到注册,新生可提前3-5天到校组织入学教育,9月1日正式上课,其中高三年级8月23日正式上课。
特教学校(班)、幼儿园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执行。
二、科学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各校要在思想上行动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牢牢守住教育系统疫情防线。要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要求,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各类传染性疾病的早发现、早报告工作,决不能漏报、瞒报。放假前,要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卫生环境治理和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少聚集,无必要不外出。暑假期间师生员工原则上“非必须不出省”,如必须出省要向本单位领导和班主任报备,开学前,各学校幼儿园要全面掌握、准确记录每一名师生返校前14天身体健康状况,建立跟踪档案,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如出现聚集性、群体性的感染病例,要立即协同卫健、疾控部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三、合理安排有关工作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双减”工作规定,科学合理安排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做好对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及学习有困难学生的学习帮扶。各中小学校要合理布置暑假作业,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鼓励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严禁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防止将学生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在放假前对学生开展一次生涯规划专题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进行学业规划、人生规划,树立正确的生涯发展观。
四、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科学划定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实行阳光招生。要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对象子女的入学问题,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范围要求执行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各中职学校要认真落实《芜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培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积极宣传职业教育升学和就业政策、学校办学特色,引导初中毕业生选择就读中职学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各地各校严禁利用暑假时间违规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严禁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严禁学校和教师介绍、组织、推荐、诱导、暗示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参加培训;严禁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收费学科辅导补课;严禁从事有偿家教。各县市(区)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坚决杜绝违规办学行为。
严禁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和炒作高(中)考“状元”。各县市区要坚持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和质量观,按照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和质量监测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给辖区学校、教师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对学校和教师进行排名和奖惩。高、中考结束后,严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炒作高(中)考升学率、高(中)考“状元”。
五、做好校园及暑期安全工作
各地各校要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要求。要在暑假前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因地制宜在校园门口设置硬质隔离和防冲撞设施,建立安全区域,确保学生上下学与外来人员、车辆的安全距离。
各学校要在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通过召开师生大会、开展线下家访、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致家长书等形式,对师生、家长进行预防溺水、出行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电、防自然灾害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特别要针对夏季溺水事故易发多发问题,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①不私自下水游泳;②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③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下游泳;④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⑤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⑥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要及时向学生家长通报学校放假安排,并提醒学生家长履行好教育、引导、监护监管责任和义务。
六、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
各县(市)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联合卫健、疾控、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以及乡镇、街道等,对行政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巡查督查,重点检查培训机构是否合法合规开展培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尤其是消防安全隐患、是否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要认真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的公示工作,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培训机构虚假宣传、随意涨价、提前三个月收费、超标超前培训等违规行为。一旦发现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培训,坚决严肃查处并及时向社会通报。要通过多种途径,引导家长理性给孩子报校外培训班,减轻学生课外负担。
七、强化暑期应急值守
加强暑期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和假期校园安全巡逻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擅自进入校园。坚持领导带班制度,保持24小时信息通畅。各校每天(含节假日)须有1名党政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遇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处置上报。
请各直属学校并于2021年7月10日前将假期值班安排表报局办公室。